点击率:1352发布者:教务科发布日期:2025年2月14日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每年9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分,开展全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企事业单位中需参加建设工程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建筑机械、建筑材料、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工程造价、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勘察、燃气工程、白蚁防治等建设工程系列相关专业。
二、课时要求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根据省、市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时的相关规定,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参加过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员,省建设类考试的学员,住房和城乡建设执(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学习的学员,可以认定专业科目相应学时,具体参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建[2017]5号),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一般公需课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登入其网页http://jxjy.rsj.qz.gov.cn/#/,在网上参加培训学习。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由衢州市建设职业学校组织,请按照报名流程(附件1)进行报名。行业公需科目实行免费培训,无需报名缴费,专业科目学习需缴费学习。
四、报名时间及缴费
每月均有开班,请参照开班计划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报名和缴费,报名信息会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注册手机号码上。
缴费方式:收到缴款短信后(内含缴款码),登录支付宝-搜索公共支付-按缴费单号缴款。确认缴费后,衢州市建设职业学校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发送到缴款人手机(注册邮箱),企业或个人自行打印发票,每一个订单只开一张发票。
五、联系方式
建校教务科:蒋老师0570-3078085(报名咨询)
王老师0570-3084961(学时认定)
吴老师0570-3072883(报名流程)
叶老师0570-3073165(缴费发票)
学习平台网络技术服务:400-9999-355
附件:1.报名流程
2.开班计划表
附件1
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建校首页在线报名入口 → 注册登录 → 填写报名信息 →等待审核→通过审核→网上缴费→建校首页衢州市建设职业学校在线教育及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开始网络学习。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获取衢州市建设职业学校网站报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操作步骤。
附件2
开班计划表
月份 |
开班期数 |
开班时间 |
缴费时间 |
备注 |
1-3 |
1 |
1月2日-1月13日; 1月21日-2月26日; 3月1日-3月31日。 |
报名审核完成后,3天内完成缴费。 |
如有调整,班主任另行通知。 |
4-5 |
2 |
4月1日-4月28日: 4月29日-5月15日; 5月16日-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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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 |
6月月3日-6月16日; 6月17日-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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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 |
7月1日-7月8日; 7月8日-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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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1 |
8月1日-8月31日; 9月1日-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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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
1 |
10月8日-10月29日; 11月1日-11月26日; 11月27日-12月12日。 |